3月6日,瑤海區市場監管局曝光了一批經典維權案例,其中不乏假冒寶馬奔馳的汽車配件、大商場里的電梯過期卻不檢修的案例。
案例1:銷售假冒寶馬奔馳配件受罰
近日,瑤海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有人銷售假冒“奔馳”和“寶馬”的汽車配件。接到舉報后,執法人員立即前往舉報地點,位于合肥市瑤海區銅陵北路綜合樓門面房1號、2號門店進行檢查。經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主要經營汽車配件。其中,標注有“奔馳”和“寶馬”的汽車配件經“奔馳”和“寶馬”注冊商標持有人授權的鑒定人員現場鑒定,涉嫌商標侵權。
據了解,違法當事人于2014年10月份購進了由別人上門推銷的標注“奔馳”和“寶馬”的汽車配件,共銷售了70余個零部件,總非法經營額8000余元。執法人員在現場還查到銷售憑證16張。對此,瑤海區市場監管局沒收侵權汽配零件,并罰款11000元。
案例2:手扶電梯未維檢被罰16萬
去年7月30日,瑤海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轄區勝利路與鳳陽路交匯處某商城檢查四部手扶電梯。四部電梯有三部上面貼有“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并注明下次檢驗日期為2013年6月。隨后,商城提供了4份標注下次檢驗日期為2015年6月的“電梯使用標志”,但未貼在電梯的醒目位置。此后,轄區長淮市場監督管理所提取的商場與電梯維保公司簽訂的維保合同在2015年3月31日已到期。本案中,當事人涉嫌未按照技術規范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行為等違反相關規定。
在本案重新調查過程中,商場于2015年9月24日向安徽省特種設備檢測院申請了定期檢驗,并取得檢驗報告,將“電梯使用標志”張貼在了電梯的顯著位置。經相關部門現場核實后,電梯正常使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建議對當事人處罰如下:罰款160000元。

上一篇:家用電梯監管空白亟待填補
下一篇:2016年2月份電梯采購十大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