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昨天召開的全市電梯安全監管大會戰推進會上獲悉,為了完善電梯安全責任制度、建立電梯安全約束機制和事故賠償社會救助機制,我市將全面推行電梯責任保險。副市長楊杰出席會議并講話。
日前,市政府出臺了《泰州市推行電梯責任保險實施方案》,規定7月起我市全面推行電梯安全責任保險。
電梯責任險屬于公益險種。分為兩類:一類是主險(第三方責任保險)。在安裝、運行、維保、檢驗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由保險人在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一類是附加險(雇主責任保險)。對被保險人聘用的員工,從事與投保電梯有關的業務工作,遭受意外時適用。
根據《方案》,對在用電梯,保費由電梯使用權人或產權人、電梯維保單位、電梯檢驗機構按一定比例共同投保,每年投保1次。住宅電梯三方保費投保比例為2:3:5,非住宅電梯保費投保比例為5:4:1。對新安裝電梯,自2015年6月1日起,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受其委托的安裝單位投保1年期的電梯責任保險。
據介紹,涉及居民住宅等共有產權的電梯,每臺電梯每年保費的基礎價格在90-100元之間,(下轉04版)
(上接01版)同時根據電梯使用密度、使用年限、維保單位星級、出險系數等因素進行浮動。按照住宅電梯保費投保2:3:5的比例,一臺垂直電梯的保費基礎價格是93元,高層住宅住戶至少有20戶,住戶或物業按比例只需要交18.6元,即使這部分保費由住戶出,分攤下來每戶還不到1塊錢。
保費價格低廉,但賠償限額卻不低。據介紹,主險部分賠償限額為每次事故500萬元,如電梯責任事故導致乘客死亡、傷殘,每人最高獲賠80萬元,如導致受傷需要入院醫治,每人最高有8萬元的醫療費用賠償。電梯事故導致的財產損失,最高賠償2萬元。如果事故是由于乘客錯誤操作等原因引發,保險公司會啟動實施無責救助服務,救助額度上限為10萬元,其中每人不超過3萬元。
今年,質監部門在全市部署開展了“電梯安全監管大會戰”,對電梯安全風險進行大排查,消除事故隱患和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