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記者從天津市質監部門獲悉,《特種設備安全法》將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該法也成為我國第一部對各類特種設備安全的管理作出統一、全面規范的法律。《特種設備安全法》將電梯、大型游樂設施等維保納入監管。
特種設備主要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機動車輛八類設備。《特種設備安全法》對特種設備生產(包括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單位的安全義務和要求做了詳細的規定,強化了企業的主體責任。《特種設備安全法》建立特種設備的身份證制度,確保特種設備從生到死,整個生命周期都有相應的安全信息記錄,產品質量責任和使用管理責任可追溯。此外,還將建立缺陷特種設備的召回制度;規定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特種設備實行報廢制度,對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的特種設備的繼續使用做出規定。
值得一提的是,新《特種設備法》還對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做出特別規定。對電梯維保單位和人員“立規矩”。比如,電梯發生安全事故,查明原因為長期缺少保養所致,“維保漏洞”逐漸成了電梯老損的通病。新《特種設備法》對電梯維保單位和維保人員進行了嚴格的要求,要求電梯維護保養必須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依照本法取得許可的安裝、改造、修理單位進行;承擔維護保養的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取得作業人員資格;維護保養過程應當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并落實現場防護措施,保證施工安全。同時,電梯的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對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性能負責;接到故障通知后,應當立即趕赴現場,并采取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
《特種設備安全法》還對有關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做出了明確規定,加大了處罰力度。就罰款一項來講,最低為5000元,最高為200萬元。其中對電梯方面違法行為將實施“重處罰”。例如:電梯的維護保養單位未按照本法規定以及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電梯維護保養的,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