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為加強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山擬對“一次性付款購買自住住房”、“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非本市戶口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戶口遷離”等四種情形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政策進行修改,并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
需提供增設電梯費用分攤協議
今年年初,市城鄉規劃部門對《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電梯管理辦法》進行公示。該辦法對舊樓加裝電梯所需條件、資金來源、報建程序、后期維護等問題做了詳細規定,也引發了中山不少市民加裝電梯的興趣。該征求意見中曾提出,業主共同出資對舊樓加裝電梯的,業主可提取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積金或住房補貼。
前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便對此進行了意見征集,擬增加“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據介紹,中山行政區域范圍內既有的住宅房屋,其產權所有權人需要使用該房屋共有部位增設電梯的,在中山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房地產所有權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請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房地產所有權人共同出資增設電梯的,自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可一次性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所提取的住房公積金不能超過因增設電梯分攤的費用。
提取人需提供的材料包括房地產權證、規劃部門出具的報建批復文件、增設電梯的施工合同,以及所在房產各房地產所有權人增設電梯費用分攤比例的協議等。
兩種情況提取增設“年齡門檻”
在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進行公示的征求意見稿中,還提出將對三種提取公積金的條件進行修改。
據介紹,一次性付款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計劃由“在購房發票或付款收據開立日起一年內只提取一次”,改為“在購房發票或付款收據開立日起兩年內只提取一次”。
另外,“非本市戶口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取住房公積金,擬增加提取條件“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未滿上述年齡的須按購建住房等其他提取方式提取,如未符合提取條件的,在市內或外市新工作單位繳存公積金后可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
“戶口遷離”提取住房公積金,擬增加提取條件“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未滿上述年齡的,須按購建住房等其他提取方式提取。如未符合提取條件的,在市內或外市新工作單位繳存公積金后可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如市民對上述變動有意見或建議,可于2013年12月4日前將修改意見或建議發至中心郵箱:admin@zszfgj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