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物價局與市國土資源和房屋局共同研究,擬調整本市住宅電梯運行費收費標準。市內四區及高新區,12層及以上的高層住宅電梯運行費,按家庭人數收取的,由現行的每人每月4元調整為12元;按建筑面積收取的,每月每平方米不超過0.35元。 11月5日前,市民可通過信函、電子郵件,以及本報官方微博提出意見。
焦點1
電梯費包含在物業費中的小區收費標準不變
電梯是高層住宅業主上下樓必需的工具,本市現行電梯費征收標準已執行13年,難以滿足日常維護運營需求。經市物價局與市國土資源和房屋局共同研究,擬調整本市住宅電梯運行費收費標準,今起向市民征求意見。
此次調整方案適用于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和高新區。方案提出:12層及以上的高層住宅電梯運行費收費標準繼續實行政府指導價;多層、小高層、非住宅類繼續實行市場調節價。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高層住宅電梯運行費收費標準本著保本運行的原則調整:按家庭人數收取的,由現行的每人每月4元調整為12元。按建筑面積收取的,新建普通住宅電梯運行費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不超過0.35元,可包含在物業服務費中,由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協商議定。已投入使用的普通住宅小區,電梯運行費已含在物業服務費中的,原則上繼續按現行的收費方式及收費標準收取。如要調整,需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可在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不超過0.35元的范圍內協商議定。
焦點2
老舊高層住宅由業主大會協商議價
目前,本市有個別老舊高層住宅,沒有物業企業管理,只收取電梯費。本次方案提出,這類由電梯服務企業自籌資金投資改造的電梯,可在業主大會同意的前提下,按雙方協商議定的電梯收費標準執行。
這并未規定這類住宅電梯費不能超過方案標準。只是考慮到,在電梯實際運營中成本有可能會超過方案標準,而這類住宅的電梯服務方無法從物業費中得到補償,因此具體收費多少由業主大會與電梯服務企業協商議定,并到有關部門辦理認定手續。
焦點3
電梯費需單獨列賬 每年至少公示一次
目前本市各住宅小區的電梯卡、出入門卡收取的工本費不統一,有的高達50元,這也成為價格投訴的一個重點。對此,方案明確提出,本通知印發后,首次辦卡3張以內免費,超出3張卡的部分或因丟失和人為損壞等原因需重新辦理的,物業企業以不盈利為原則,只能按照卡片實際制作成本收取工本費。
此外,電梯費管理上力求透明,讓業主看得見。目前,許多將電梯費納入物業費按面積收取的住宅,并未明確電梯費所占的比例。此次方案則提出,物業企業除了要明碼標價外,還要把住宅電梯運行費收入單獨列賬,按實結算,同時應定期向業主公布電梯運行費收支賬目,每年不少于一次。
焦點4
一樓業主收費與否聽半數以上業主意見
一樓業主應不應該交電梯費一直存在爭議。根據《物權法》有關規定,電梯屬于公共財產,其運行成本應由業主共同承擔;也有人認為,既然一樓業主基本不使用電梯,就不應承擔電梯費,起碼不應承擔其中電費。從本市目前的情況來看,有向一樓業主收取電梯費的,有不收的,也有減免的。因此,方案沒有對此進行“一刀切”的規定。
這類情況原則上應由業主大會與物業企業協商,并由業主大會通過,即: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實際上,方案很多部分都是提出指導性意見,具體的要由業主大會決定,讓業主說了算。
建議
如何收費還應發揮業主大會作用
現在,物業(電梯)服務企業與業主或業主委員會因為電梯收費出現的問題越來越多,行業、價格主管部門出臺新的電梯費收費標準的指導性意見,會在解決這些問題時有一定的參考標準。但是政府指導性意見對于電梯運行費的改革及推動僅是前提條件,作為小區業主應從業主利益的角度出發,與物業 (電梯)服務企業溝通協調,避免出現有失公平的收費規定。例如:物業(電梯)服務企業與廣大業主在政府指導意見的基礎上進行協商,對電梯的收費范圍及標準,在本著維護業主利益的基礎上進行約定,廣泛征求業主的意見及建議。
市民可于11月5日前提意見
方案全文可登錄大連價格信息網(www.wjj.dl.gov.cn)查詢。市民對方案有意見或建議,可于11月5日前,以信函或電子郵件的形式向市物價局、市國土資源房屋局提出您的意見和建議,具體方式有3種:
渠道1
聯系單位:大連市物價局收費管理處通信
地址:大連市西崗區新開路124號610室電子郵箱:dlswjjsfc@163.com
渠道2
聯系單位:大連市國土資源和房屋局物業和房屋安全管理處通信
地址:中山區人民路(小區網 論壇)72號718#電子郵箱:gtfwj_wyaqc@dl.gov.cn
渠道3
本報新浪和騰訊的官方微博將分別發布“電梯費調整征求意見”相關話題,歡迎市民參與評論,您也可以直接@半島晨報,提出自己的觀點。
熱點回應
電梯費為何要分兩種方式收取?
市物價局2000年《關于規范高層住宅電梯收費的通知》(大價發[2000]51號)規定,目前本市電梯運行費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兩種形式,建筑物樓層為12層及以上的高層住宅電梯實行政府指導價,收費標準為每人每月4元。多層、小高層、公寓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由業主、使用人與電梯服務企業雙方協商議定。
有關人員介紹,電梯運行收費方式有兩種,一是按家庭人數收取,二是按建筑面積收取。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新建的高層住宅往往把電梯費納入到物業費中按照建筑面積收取。因此,方案保留了現有的兩種收費方式。已投入使用和已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協議的住宅小區,可繼續按雙方約定的收費方式收費。
每人每月上調至12元是怎么算出來的?
目前,本市住宅電梯運行費主要包括運行電費、年檢費、日常維護保養費等。2012年,市成本監審分局對市內9家物業企業所服務和管理的9個住宅小區2009年、2010年、2011年3個年度的成本進行監審,9個住宅小區合計建筑面積102.81萬平方米,電梯數量258個,戶數11611戶,3個年度加權平均計算后的戶均電梯運行費成本為30.73元/月。按建筑面積測算,每建筑平方米平均成本為0.35元/月。按照戶均人口2.8人測算,每人每月應分攤的電梯運行成本為10.975元,在不考慮2012年以來人工費用、原材料增加等因素的前提下,保本價格應為每人每月12元。
參照其他城市收費標準,本次擬調整電梯費和沈陽2005年調整時費用一樣多。
算賬
按人頭計費 三口之家每年多花288元
按照擬調整后的電梯費收費標準計算:
按人頭計費:一戶三口之家每月電梯費為36元,年電梯費432元,比調整前多支出288元。
按面積計費:若每月每平方米0.35元,90平方米房子,每月電梯費31.5元,年費用為378元。
結論:與省內其他城市收費標準相比,調整后與沈陽、鞍山收費標準相當,比撫順按面積計費高0.5元/月·㎡,比丹東、營口收費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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