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經濟持續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速,電梯保有量不斷增長,電梯運行安全問題,已經成為社會廣泛關注的熱點。
去年5月,廣東省質監局制定的《廣東省電梯安全監管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經國家質檢總局和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復同意先行先試,并在廣州開展試點工作。
該《方案》以轉變政府職能為突破口,著重《方案》“頂層設計”的先進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通過“明確電梯‘使用權者’的首負責任,實施電梯維保體制和電梯檢驗體制改革,建立電梯安全責任險和電梯維修改造資金落實制度”,從而構建起權責清晰、職責明確的電梯安全運行責任鏈條。
廣州市質監局在電梯監管體制改革試點中,按照省局的要求和部署,打破了以往以行政監管為主的傳統模式,把不該由政府管理的事項轉移出去,解決了因電梯運營中的多個主體責任不清、維保環節混亂等困擾質監部門多年的難題;把該由政府管理的事項切實管好,形成了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為核心,行業組織、保險公司等多方參與共管的工作格局,向政府監管為一般強制的現代監管體系邁出了堅實的步伐。
確保監管體制順利變革
目前,廣州市的電梯保有量已超過9萬臺,占全省電梯總量1/5,僅次于北京、上海和深圳,居全國各大城市第4位,且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長。
長期以來,電梯安全監管模式有著較強的計劃經濟色彩,一些監管理念和做法已經不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和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一是電梯運營中的所有權、使用權、物業管理權、技術管理權(維修、維保、檢驗權)和具體使用者往往是多個主體,造成安全責任鏈條不明晰;二是由于權責不清和利益驅動,導致“質次價低”的維保公司充斥市場,造成維保環節惡性競爭;三是定期檢驗替代監督檢驗,行政監管部門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造成檢驗環節職責混淆;四是未在電梯領域建立事故責任險制度,沒有形成保險特有的風險防范監督和社會救助的杠桿作用,造成社會救助和制約機制缺失;五是在電梯維修更新資金如何提取使用上,缺乏制度和程序上的設計,資金難以保障,造成維修改造資金難以落實。
正是這5個方面的問題,直接導致了電梯發生安全事故后,由于安全責任鏈條不清,相互推卸責任,造成電梯安全主體責任難以落實。一方面,由于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力量與特種設備數量的快速增長不相適應,人均特種設備監察量快速增長;另一方面,全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數量明顯嚴重不足,而監管責任越來越重,監管的壓力越來越大。
在電梯監管體制改革試點中,廣州市質監局堅持以“科學、依法、便民”為原則,從頂層設計入手,改革創新,系統推進,較好地完成電梯監管改革方案5項任務,即:落實電梯使用權者首負責任、改革電梯維保運作模式、改革電梯檢驗體制、建立電梯責任險制度、完善電梯維修資金制度。
為確保監管體制順利變革,該局從理順電梯制造、安裝、使用、管理等各環節權責關系入手,充分考慮到各個環節的利益關系。一方面,既立足于解決電梯監管存在的現實問題,又與國家未來的改革與發展方向相銜接,旨在著力解決制約電梯安全監管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另一方面,以構建起權責清晰、職責明確的電梯安全運行責任鏈條為重點,轉變以強化行政手段為主要方式的傳統監管理念,既立足于國情省情,又參考吸收了國際先進管理經驗,積極引入社會監管因素,擴大社會監管范圍,旨在營造自我約束、優勝劣汰的市場競爭環境。
通過改革,以“明確一個責任,實施兩項改革,建立兩個制度”為突破口,不僅打破了以往以行政監管為主的監管模式,而且通過廣泛引入政府和社會相關組織及機構、行業協會、保險公司等社會監管因素,營造多方齊抓共管的電梯安全監管格局。
去年國慶節前夕,廣州市發生了一起因電梯未平層造成老年乘客跌倒受傷的意外事件。與過去發生的類似事件不同,這次事故發生之后,物業公司承擔起“使用權者”的首負責任,積極協調電梯維保企業,馬上打120送傷者去醫院,并墊付前期醫療費用3.5萬元,同時通知保險公司盡快到現場商談賠付,使傷者得到滿意的解決。這起公共安全危機事件能在悄然中化解,正是得益于電梯安全監管體制的變革。
改革使廣州市電梯監管水平走在全省、全國前列,得到國家質檢總局、廣東省質監局的充分肯定。近兩年來,廣州市特種設備事故率保持為零,低于全省萬臺特種設備事故率0.18、死亡率0.16和全國萬臺特種設備死亡率0.517的水平。
從管電梯到管“使用權者”的轉變
近年來,全國各地電梯安全事故時有發生,由于相關法律法規不盡完善,電梯事故發生后,一旦造成人員傷害和經濟損失,卻找不到承擔賠償責任的第一責任人。
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由于電梯運營中的所有權、使用權、物業管理權、技術管理權(維修、維保、檢驗權)和具體使用者往往是多個主體,各主體似乎都具有相關責任,但又都認為自己可能不用承擔責任,甚至相互推卸責任。
廣州市質監局通過確定電梯安全權責關系,明確了“使用權者”的首負責任,將“使用權者”作為第一責任人,不僅使這一困擾電梯安全監管多年的難題得以迎刃而解,而且實現了從管電梯到管“使用權者”的轉變。
在改革試點中,他們根據電梯管理產權、使用管理權相分離,雙方責任不明晰的難點,按照《電梯授權使用管理合同示范文本(試行)》的要求,以格式化合同的方式落實“使用權者”的首負責任。
該局通過改革啟動儀式,組織有影響和有規模的物業管理公司等電梯使用管理代表與產權人進行簽約,明確其電梯安全的“首負責任”。通過實施電梯使用登記和電梯標志(檢驗標志、維保標志、警示標志)明示制度,更換電梯檢驗標志和電梯維保標志,公布使用單位名稱、應急救援電話、電梯安全狀態等信息,明確“使用權者”的責任和義務,從而建立起了電梯“使用權者”首負責任體系。
“使用權者”作為第一責任人的明確,使物業公司的經營管理方式發生變化。一些物業公司開始重視日常的管理,力求將自身的管理風險降低,首先是在選擇電梯維保單位時,除注重維保價格外,更加注重查詢以往的是否有行政處罰記錄和維保通報記錄;其次是在落實保險上,通過自行購買保險或在選擇維保招投標階段就要求維保單位提供保險保障。
隨著改革試點的不斷推進,進一步弱化了社會認為由政府部門負責電梯安全的觀念;強化了由企業自主負責安全的認知;明確了使用單位是負責電梯安全管理的主體,有義務積極履行各項權利與義務,并承擔相應的民事、行政責任。
一些物業管理公司在試點工作中,既感到責任和壓力,也感受到了機遇。有的公司認為,在改革試點之前,發生的電梯事故,業主維權也頗為不順,電梯生產企業、維保公司、電梯所有權者、使用者責任不清,互相推諉,消費者權益往往難以得到保障,消費糾紛日益增多。通過改革試點,將第一責任歸給了“使用權者”,責任明確后促使公司加強電梯的管理,同時還要增加電梯專人管理人員,使物業服務更加到位。同時,對維保公司也提出了更嚴格的保養技術和水平,以確保電梯安全運行。
還有的物業公司對電梯改革試點取得的成效認為:“使用權者”的引入,雖然對物業管理無形中加大了壓力,但是也促使企業加強對電梯安全的管理。現在對維保公司的維保質量更加注意,在選擇維保公司時會以質量為前提。物業管理人員在巡查中開始留意電梯的運行狀況。
隨著改革的深入,“首負責任”面的不斷擴大,在廣州逐步建立起了清晰的、可追溯的電梯安全責任鏈條,不僅使上一環節對下一環節負責,下一環節對上一環節把關,而且使企業的主體責任得到層層落實。
廣州市、區質監部門也深深感受到:物業公司對履責要求的主動性和企業的安全主體責任意識得到提高。他們認為主要呈現出4個明顯變化:一是在改革前,物業公司對電梯安全的責任重視不夠,在接手一個物業管理時,也不太會關注電梯安全。通過此次試點,在接手新的物業時,會專門對電梯的安全狀態進行驗收,在選擇維保公司時也會更多地考慮維保公司的口碑和維保質量;二是在電梯維保時,也會派人對維保質量進行監督;三是除了定期維保外,還會經常派安全管理人員對電梯的使用狀況進行檢查;四是物管公司對業主的電梯安全宣傳教育的積極性也明顯增強。
這種變化,正在使質監部門的工作重心向監管物業和維保公司轉移。以前,工作人員每天忙于監管成千上萬的電梯,整天奔波于樓群之間;現在主要是監管“使用權者”,檢查物業公司的“首負責任”是否落實到位。
這種變化,帶來了質監部門電梯安全監管方式的轉變,以前管的是電梯,現在管的是單位。這一轉變,將使有限的質監力量,發揮出最大的作用。
實現監管模式的創新
電梯作為一種機械裝置,很大程度上要靠日常到位的維護保養才能做到安全運行。然而,由于利益驅動,現行的電梯維保運作模式不能確保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到位,電梯使用者傾向于選用“質次價低”的維保單位,逐步形成“劣勝優汰”的惡性市場競爭,導致“價低質次”的維保公司充斥市場。
廣州市質監局通過對電梯維保企業的監督抽查、投訴案件的調查以及對電梯事故調查處理發現,一些電梯維保企業特別是一些小型企業和省外辦事機構,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實,安全意識淡漠,給監管帶來的難題主要是兩個方面:
一是電梯定期檢驗主要是由政府設立的檢驗機構來開展,電梯使用單位沒有選擇的自主權,在現實中形成了用定期檢驗代替監督檢驗的現狀,造成政府監督檢驗職責與社會法定檢驗職責相混淆,也造成了社會檢驗責任向行政監管部門轉移,社會矛盾焦點向政府部門轉移的傾向。
二是由于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力量與特種設備數量的快速增長不相適應,人均特種設備監察量快速增長,全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數量明顯嚴重不足,而監管責任越來越重,監管的壓力越來越大。
為創新監管方式,廣州市質監局根據改革方案,建立起了監督抽查機制,形成更科學、更有效的事后安全監管機制。市、區(縣級市)兩級財政已落實了電梯監督抽查經費,開展監督檢驗。重點安排監督抽查舉報投訴較多、使用年限較長及公眾聚集場所等電梯,覆蓋所有電梯維保單位。針對全市8100多臺使用年限超過15年以上的電梯,開展分類專項整治,重點抽查電梯使用、維保等狀況,給出電梯維修或更換的建議。目前,此類長期服役電梯的困人及故障率為2.48%,低于全市電梯2.74%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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