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姐姐小依為妹妹的離去而痛哭
9月1日中午,一名4歲的女童在湖南省婁底市城南壹號樓盤的高樓墜亡。女童的親人謝女士告訴記者,女童父母均在深圳務工。親人質疑:城南壹號的11樓未安裝防護欄是女童墜亡的主要原因。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知名律師陳平凡認為,在該事故中,如果開發商明知電梯間可能存在安全隱患,卻沒有采取防護措施,那么開發商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
4歲女孩電梯間內墜亡
9月1日晚上,《法制周報》記者趕到婁底市城南壹號樓盤的事發現場時,看到這里已經聚集了不少市民。
在城南壹號樓盤的11樓,女童的家屬顯得非常悲傷,一度情緒失控欲跳樓。
一名7歲的小女孩小依哭著介紹,墜樓的是她的親妹妹小榮,今年只有4歲,“妹妹已經報名上幼兒園了,9月2日就要去讀書了。”她還告訴記者,她平時和妹妹一起玩堆積木,一起去買糖吃,一起玩學習機。沒想到,從此,她失去了自己最親的小伙伴。
女童的親人謝女士介紹,兩姐妹的父母在深圳打工,得知消息后,已經第一時間往家里趕。謝女士稱,兩姐妹原本在婁底雙峰縣鄉下生活,考慮到城里比鄉下教育資源好一些,家人才把她們接到婁底市,住在她們姑媽家里,也就是城南壹號樓盤,沒想到才2天就出了事。
謝女士回憶,9月1日中午,親人發現小榮不見了,隨后透過11樓的窗戶往樓下俯視,發現下面聚集了不少人,才知道出事了。
“出事的時間應該是中午11:30左右,具體怎么墜亡的,沒有一個人看見。”謝女士說。
謝女士質疑說,城南壹號樓盤沒有在公共區域做好防護措施,是女童出事的一個重要原因,“電梯間沒有安裝防護欄,開發商太不負責任了。如果她是從家里掉下去的,我們絕對不會找開發商。”
《法制周報》記者在11樓的電梯間看到,這里堆放著6塊玻璃沒有安裝,也沒有安裝防護欄。窗戶離地大概有0.8米,如果小孩來這里攀玩,極易墜樓。隨后記者又查看了其他樓層的電梯間,發現10、12等樓層也沒有安裝防護欄,只有一樓安裝了防護欄。
出事后,當地派出所已經介入調查。
律師:開發商或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因為出事的時間是周末,謝女士當天并未聯系上開發商。記者撥打開發商相關負責人的電話,也無人接聽。城南壹號物業管理辦公室也沒有找到工作人員。
湘潭大學兼職教授、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知名律師陳平凡認為,在該事故中,如果開發商明知電梯間可能存在安全隱患,卻沒有采取防護措施,那么開發商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但是同時受害人的監護人也有疏忽,因此也應該承擔一定的監護責任。
陳平凡建議家屬可以和開發商先協商解決相關事宜,如果開發商拒絕承擔相應責任,家屬可以通過司法訴訟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我國,留守兒童出事故的幾率越來越高,同時還有不斷遞增的趨勢,父母作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該加強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同時也應該對未成年人加強監管,特別是學齡前的小孩,對其監管一定不能疏忽,不能脫離監護人或者看護人的視線。
陳平凡呼吁,國家應盡快完善有關未成年人監管的法律法規,對父母的監護義務細分責任,提高全民對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意識。
發稿前,謝女士告訴記者,相關部門已經介入協調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