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志與廣告
上海電梯
《上海電梯》創刊于1988年8月,是我國電梯行業辦刊最早的雜志之一。因為它一直堅持以電梯技術理論和應用技術為主的辦刊宗旨,受到國內電梯企業和相關企業及廣大讀者的...
埃略凡特文化傳播DM雜志
2009年1月創辦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傳播廣告》。它不僅能擴大電梯企業向社會各個層面,尤其是房地產企業和物業單位的信息傳播和全面交流;也讓房地產企業及物業公司從...
售賣“假電梯” 賠了夫人又折兵
近日,青田縣人民法院判決杭州某公司以其生產的簡易升降機作為家用電梯進行宣傳,并以9.5萬元價格向青田縣方山鄉某村民銷售1臺,致使不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村民誤認為其產品為家用電梯,構成欺詐,判被告返還貨款,賠償損失9.5萬元,并在十五日內拆除其安裝在村民家中的簡易升降機。
今年4月份,青田縣方山鄉某村民向青田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投拆,他向杭州某公司購買的一臺電梯,安裝完工后故障不斷,無法使用。經縣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確認,該公司不具備電梯制造許可資質,該“電梯”無銘牌、無質量合格證明和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廠家提供的《產品銷售合同》記載的產品為載重量為400KG的簡易升降機,屬于“假電梯”不能載人使用。該村民遂將杭州某公司告上法院,法院對該起案件進行審理,并作出如上判決。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醒公眾,購買電梯等特種設備,要向具備相關制造許可資質的正規單位購買,并要求其提供完整的質量合格證明和出廠監督檢驗證明等出廠技術資料,切實保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