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親現在還住在醫院,醫生說要恢復到電梯事故以前那樣是不可能了,我們就是要討個說法。”近日,在深圳市彩生活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位于龍華的辦公大樓里,大亞灣美岸棲庭小區業主汪金鳳對記者說。對此,物業公司也“喊冤”。彩生活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汪女士的母親吉女士受傷后,公司及時承擔了相應的責任,還支付了5萬多元醫療費用,可是吉女士一家提出高額賠償費用,令公司難以接受。
電梯急降還是正常下降?
事情要追溯到三個月前。
據汪金鳳介紹,他們在大亞灣美岸棲庭小區按揭了一套40多平米的單位,平時母親吉艷花獨自住在那里。4月27日,家住23樓吉女士獨自一人乘電梯下樓,但電梯因發生故障停在了21樓,隨后電梯下落到一樓。汪金鳳說,電梯急墜使母親受到了驚嚇。“門打開的時候她面色蒼白、表情痛苦,有好幾個目擊業主可以證明。”汪金鳳說。
她說,事故電梯當時從21樓急速下墜到1樓,期間只用了二三秒的時間,當時母親雖然沒有受到外傷,但精神上受到很大傷害。
對于電梯問題,物業公司方面卻給出了不同的看法。彩生活物業的華南事業部副總經理張先生,向記者出示了一份落款為“大亞灣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回復,回復中寫道:本次事故發生時,電梯進入了緊急保護狀態,以正常速度下降到一樓后開門。
傷情究竟有多嚴重?
雙方爭執的第二個焦點在于吉女士的傷情究竟如何。
“雖然沒有外傷,但母親脊椎受傷,經常會手指麻木以及頭疼等癥狀,我們姐妹三人天天請假在醫院陪護。”汪金鳳告訴記者。記者注意到,吉女士在市中醫院住院期間,每天的醫藥開銷在1500左右。“母親的情況很嚴重,那些藥都是針對神經的,還有止痛針、止痛藥,價格很貴。”汪金鳳說,如果不是情況這么嚴重,深圳的大醫院也不會接收病人。
“我們向醫院咨詢過,吉女士每天用的基本上是營養藥,其他就是些針灸和按摩。”對于吉女士家屬對病情嚴重的描述,張先生提出異議。物業公司還出示了事故后,吉女士獨自撐傘出入小區的視頻截圖。
高額醫療費雙方“談不攏”
“他們昨天已經在這里鬧了一天,躺在電梯口不讓人進出。”采訪現場,物業公司的保安人員非常無奈。
據物業公司負責人介紹,事故發生后,公司為吉艷花支付了5萬多的醫療費用,并對其轉院等要求全部滿足,可是后來,其家屬提出70多萬的高額索賠,對此公司覺得非常不合理難以接受,后來吉艷花家屬又把賠償金額降到32萬余元。“吉女士住院期間,我們已經為她墊付了5萬多元的醫療費。看到索賠款項后,我們感覺情況不對,便停止了醫療費的支付。”張先生對記者說:“最后我們提出走司法程序解決,對方回絕了。”
“雖然母親沒有明顯外傷,但她受的是內傷,傷在神經。這個病不能開刀,只能靠藥物慢慢養,所以開銷很大。”汪金鳳解釋道,醫生說母親的治療至少需要一、兩年的時間,他們提出的并非賠償金,而是根據實際情況所需支付的醫療、護理、營養等費用。
對此,北京大成(深圳)律師事務所的劉子儒律師認為,既然受害者和物業公司在眾多問題上存在爭議、無法達成一致,司法訴訟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
同時,劉律師也提醒,對于吉女士的家屬多次上門擾亂物業公司正常辦公,屬違法行為,物業公司方面可以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