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廈門保監局昨日召開的相關會議上獲悉,廈門下半年將試點推行“電梯責任險”,電梯墜落或運行中的突然故障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都可賠償。
全市2.35萬臺電梯
僅600臺投意外險
據了解,廈門目前共有電梯23500多臺,其中一大批電梯高齡帶病服役,今年一季度困人約90起,嚴重危及住戶出行安全。
電梯保險是一種特種設備保險,廈門保險市場上沒有單獨售出的電梯保險,因此電梯保險幾乎是空白,有保險的電梯比例非常低。只有規模較大的寫字樓、酒店在投財產險或購買公眾責任險時,把電梯問題造成的傷害和責任投保成附加險。據相關部門統計數字顯示,目前,廈門只有51家單位的約600臺電梯“被打包”在“公眾責任險”等公共領域的意外保險中。但這種打包保險,對場內發生的所有意外進行賠付的金額非常低。
據廈門保監局副局長柯甫
公共領域電梯先試點
居民樓電梯陸續納入
榕介紹,目前,他們正協同廈門市質監局,以公共領域電梯、大型游樂設施、客用索道、旅游觀光車等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為試點對象,推行特種設備安全責任保險試點。
據了解,公共領域電梯包括商場、圖書館、機場等公共場所的升降電梯、觀光電梯、自動扶梯以及自動人行道等,一些政府對外辦公場所的電梯也在此列。試點后,普通寫字樓、居民樓電梯等,也將陸續納入保險范圍之內,試點期間也鼓勵其管理單位或業主投保。
去年,福建省下發《福建省特種設備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意見》,嘗試推廣電梯責任保險。按照招投標的結果,電梯保險的保費為10層以下600元/年·臺,每增加一層增加10元,自動扶梯是800元/年·臺。此外,每次事故的責任限額為400萬元,其中每人的責任限額是40萬元。從福建省特種設備責任保險的保障范圍來看,操作人員的過失行為,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致特種設備故障,爆炸、墜落或運行中的突然故障,試車、檢修、改裝中發生的故障等原因,造成的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都在賠償范圍之內。
據了解,廣東省已在全省范圍內推廣電梯保險,一部電梯一年保費80元到100元,保額為100萬元。業內人士表示,廈門也可以借鑒廣東省的做法,適當降低保額標準,擴大電梯保險的投保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