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公司負責人康寶華、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侯連君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胡志勇聲明: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審議本次季報的董事會會議。
第二節 主要財務數據及股東變化
一、主要財務數據
本報告期對以前期間財務數據是否進行了追溯調整或重述
是 否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二、報告期末股東總數及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第三節 重要事項
一、報告期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財務指標發生重大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表 1 報告期內主要會計報表項目變動情況及原因說明
單位:元
二、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無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東在報告期內或持續到報告期內的承諾事項
四、對2013年1-6月經營業績的預計
2013年1-6月預計的經營業績情況: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正值且不屬于扭虧為盈的情形
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正值且不屬于扭虧為盈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發生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情況
六、證券投資情況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權情況的說明
沈陽博林特電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康寶華
2013年4月23日
證券代碼:002689 證券簡稱:博林特 公告編號:2013-032
沈陽博林特電梯股份有限公司
首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沈陽博林特電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于2013年4月18日以電話、郵件形式向公司各董事發出了召開首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以下簡稱“本次董事會”)的通知。2013年4月23日,公司在會議室召開本次董事會。本次董事會應出席董事9人,實際出席董事9人;公司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會議出席人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沈陽博林特電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稱“公司章程”)規定的召開董事會法定董事人數。會議由董事長康寶華先生主持。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董事充分討論、審議,形成決議如下:
1、以9票通過,0票反對,0票棄權,0票回避,審議通過了《沈陽博林特電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報告正文及全文》
監事會就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報告正文及全文發表了意見。公司2013第一季度報告正文及全文和監事會意見內容詳見2013年4月24日刊載在《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關公告。
公司與會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就上述議案亦簽署了《沈陽博林特電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關于2013年第一季度報告書面確認意見》。
三、備查文件
1、《沈陽博林特電梯股份有限公司首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沈陽博林特電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證券代碼:002689 證券簡稱:博林特 公告編號:2013-033
沈陽博林特電梯股份有限公司
首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沈陽博林特電梯股份有限公司首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于2013年4月23日上午11:00點以現場表決的方式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通知已于2013年4月18日以電話和郵件的方式通知全體監事。會議應到監事3人,實到監事3人。監事會主席崔克江、監事段文巖、職工代表監事王愛萍出席了本次會議,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崔克江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和《沈陽博林特電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本次監事會逐項討論、審議,形成決議如下:
1、以3票通過,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沈陽博林特電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報告正文及全文》
公司監事會對2013年第一季度報告正文及全文發表如下審核意見,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董事會編制和審議的《沈陽博林特電梯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一季度報告正文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規定,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我們同意公司董事會編制并審議通過的《沈陽博林特電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報告正文及全文》陳述的相關內容。
三、備查文件
1、《沈陽博林特電梯股份有限公司首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沈陽博林特電梯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