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來,長沙發生電梯安全事故26起。而據長沙市質監局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市注冊登記的在用電梯數量為32118臺,約有10%的電梯處在帶病運行狀態。
長沙市質監局負責人今日向記者透露,本月起,該市將啟動電梯地方立法程序,計劃明年下半年出臺長沙電梯相關法規。長沙市委副書記、市長張劍飛也明確要求,盡快出臺電梯安全管理的相關辦法。
【現狀】 4年發生電梯安全事故26起
2009年2月,一名年約8歲的男童在金滿地地下商業街自動扶梯上玩耍,摔倒在扶手帶與地板之間的夾縫中,經消防救援,男孩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據長沙市質監局統計數據統計,2009年來,該市發生電梯安全事故、意外傷害事故共26起。
隨著電梯數量的激增和使用時間的增加,電梯事故隱患大量增加,電梯事故發生的概率和頻率也在增大。據長沙市質監局法制處處長張文革介紹, 2010年市質監局共收到各類形式投訴92份,2011年增長至151份。而今年僅前9個月就已收到各類形式投訴260份。
“接到的投訴內容大都是電梯關人、溜梯、控制系統故障,還有電梯無年檢合格證或年檢合格證過期、電梯救援不規范,電梯管理方處理不及時等。因為電梯問題產生的矛盾糾紛也時有發生。長沙電梯法規出臺迫在眉睫。”張文革說。
【隱憂】 10%電梯帶“病”運行
長沙鑫天鑫城小區曾在2009年因為電梯故障問題提出申請物業維修基金,但直到2011年12月才到賬。小區業委會主任任志華表示:“動用物業維修基金修電梯需2/3的業主同意,實際操作中很難做到,這成了維修基金使用的一道坎。”
“維修資金提取難是小區存在的普遍問題,就算2/3的業主簽字同意,維修基金申請和使用也還需要一定時間,但是電梯壞了,不能等。”張文革表示,開發商與前期物業交接過程中產生的經濟糾紛、物業公司不能按期支付電梯維修保養公司費用或拒不支付更換電梯易損件產生的費用等問題,也會導致電梯長期缺乏有效維護保養。
據長沙市質監局分析,電梯安全事故60%是由于保養和使用問題造成的。而據不完全統計,目前長沙市約有10%的電梯處在帶病運行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