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臺電梯
關鍵安全裝置明明都不合格
拿出來的檢測報告清一色“合格”
誰在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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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速覽
市局執法總隊依據年度專項檢查計劃對電梯開展抽查。
經現場復核發現,有一部電梯的上行超速保護、轎廂意外移動保護裝置均無法可靠制停,相關驗證電氣安全裝置甚至被短接失效。
但是,企業提供的《電梯自行檢測報告》卻赫然標注“所檢測項目均符合TSG T7008-2023《電梯自行檢測規則》的相應要求”。
存在這樣問題的電梯不止一臺,執法人員又發現了三處不同地點發現類似問題:●●
第二臺:對重緩沖器電氣安全裝置失效、層門間隙過大,檢測報告卻判定“符合要求”;
第三臺:年度檢測報告中將具備層門和轎門旁路裝置、門回路檢測、轎廂意外移動保護裝置等3項功能標注為“無此項”;
第四臺:存在緊急報警與照明失效、對重緩沖器電氣開關失靈等多項問題,檢測報告給出“符合要求”的結論。
這四份檢測報告,全部出自同一家檢測公司。

“執”擊要點
經查,該特種設備檢測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電梯檢測,先后出具4份虛假檢測報告。
法律依據
該公司在對上述電梯進行自行檢測時,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未按規范檢測并出具虛假報告”的違法行為。
市場監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三)項之規定,對該特種設備檢測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
案件警示

電梯檢測機構:
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安全技術規范要求,依法依規開展電梯檢測工作,堅守安全底線。技術追溯已成常態,電梯設備運行數據、現場監控及智慧監管平臺已實現大范圍覆蓋,維保與檢測全流程均可追溯。任何未按規定開展檢測或維保的違法行為,均將被依法嚴肅追責、絕不姑息。
素材來源:市局執法總隊
審核:市局特種處
本文題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