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超期未年檢 物管只好先停用
該小區物業管理處的一名經理向記者出示了鼓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洪山所的文件,上面寫著該小區14部電梯均超期未年檢,要求6月18日前整改或者消除安全隱患。
該經理說:“我們物業是從5月底起代管這個小區的。我們接手時,電梯已經超過年檢期,并且存在一些問題。上一屆小區業委會6月初任期屆滿后,沒有選出新一屆業委會,因此沒能啟動維修基金。我們只是臨時代管這個小區,萬一電梯出事故,我們也承擔不起責任。監管部門要求我們整改,我們只好先停用電梯。”
對于該經理的說法,不少小區居民表示疑問。“這個物業公司并沒有和我們小區業委會簽服務合同,憑什么停止小區電梯的運行?”
小區業委會將消除隱患
記者向鼓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反映此事,工作人員表示:“從今年3月起,該小區的電梯就都過了年檢期。我們一直要求該小區物業及時對電梯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但至今仍未整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物業服務企業是電梯使用的責任單位,可以關停存在安全隱患的電梯。我局已經聯合洪山鎮有關部門,將積極協調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盡快檢驗該小區電梯,督促隱患的消除,確保群眾乘梯安全。”
昨日傍晚,小區目前部分電梯位的業主簽了電梯使用安全責任自負的承諾書,然后暫時開通了兩部電梯。目前該小區已成立業主委員會,下一步擬以業主委員會的名義和電梯維保公司簽維保合同并申請電梯報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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