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藍色港灣小區《電梯使用標志》為復印件
“我們小區的電梯經常出事故,今天發現電梯內貼有的《電梯使用標志》為復印件,難道不是應該貼原件嗎?是合格的嗎?”日前,家住市城區藍色港灣小區的業主胡先生致電紅網張家界站(張家界在線)新聞熱線18074410000反映。電梯內貼復印件是否可以?記者對此進行調查了解。
記者走訪:張貼《電梯使用標志》復印件很普遍
4月13日上午,記者來到胡先生所說的藍色港灣小區8棟電梯內看到,電梯內張貼的《電梯使用標志》為粗糙的復印件,顯示下次檢驗日期2016年10月。
隨后,記者來到藍色港灣物業公司進行咨詢,該公司工作人員將《電梯使用標志》原件拿給記者看,但對于為何不張貼原件卻無人回應。
當日,記者還來到鑫成君泰小區、熙城春天等小區進行查看,均為復印件。許多業主表示,雖不知是否可以用復印件代替檢驗合格證原件,但這粗糙的復印件,確實很難讓他們信服。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按要求需貼原件 若對復印件質疑可到物業處或致電質監部門查詢
粗糙的復印件是否該信服?就此事記者致電咨詢了張家界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科長梁高慶。“按照要求,是要貼原件的。每部電梯經檢驗合格后,檢驗機構只會發一張使用標志,有的物業公司擔心原件貼出去被損壞,或是丟失,就將合格證原件保留起來,而是貼出合格證的復印件。”梁高慶介紹,“之前發生過多起乘客有意或無意將《電梯使用標志》原件損壞的情況,物業公司也很無奈,貼復印件這種現象很普遍,如果懷疑真偽,業主可以到物業公司查看原件或者向質監部門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