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北京某購物中心,一名女童在自動扶梯下行處逆行向上跑,不慎摔倒后5根手指被電梯迎賓踏板夾斷……近年來,全國各地頻發電梯“咬人”事故,一旦遇到很難界定責任的情況,雙方拉鋸,事故賠償就成了問題。如何破解這個問題成為不少城市共同面臨的難題。
早在2014年底,廣西電梯安全責任保險正式開始試點,利用商業保險機制參與電梯安全風險管理,群眾在乘坐被投保電梯時,若發生意外事故,第一時間就能及時獲得賠償,最高可獲賠30萬元。然而,目前我市在用電梯總數已超過6000臺,而購買了電梯安全責任保險的卻不足10%。
事實:“電梯險”2014年已試點
隨著城市高層建筑的不斷增加,電梯數量迅猛增長,但由于部分電梯管理責任主體不明確,維護保養不到位,以及老舊電梯逐步增多,電梯安全形勢比較復雜。尤其是近年來,全國范圍內電梯傷人事故屢發,更引發公眾對電梯使用安全的擔憂。雖然我市電梯安全事故率和死亡人數總體處于較低水平,但電梯安全問題仍然是市民最為關注的民生問題之一。
電梯出現風險概率逐年增大,一旦發生電梯事故,受害方的救治、補償由事故責任人承擔,常出現賠付“扯皮”的情況。為減少此類事件發生,早在2013年,自治區質監局、廣西保監局就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電梯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探索在全區范圍內試點電梯安全責任保險,要求全區范圍內的公眾聚集場所,即各賓館、商場、車站、飯店、休閑娛樂場所、醫院、公園、學校、幼兒園、景區、體育場館、展覽館等電梯的使用管理權者自覺投保電梯安全責任保險。同時,鼓勵住宅樓、生活小區、辦公樓、寫字樓等其他場所的電梯的使用管理權者投保電梯安全責任保險。
2014年底,廣西電梯安全責任保險正式開始試點。根據自治區質監局、廣西保監局的要求,玉林市質監局、人保財產玉林市分公司出臺了《關于推進我市電梯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積極在我市推進電梯安全責任保險試點,為電梯所涉及人員提供保障。
保障:保費低保障額度高
據介紹,電梯安全責任保險投保責任主體為電梯產權人、使用人、維護單位、檢驗機構、生產廠家等電梯安全相關單位和個人,被保險人可同時為電梯的所有者、使用者、生產者、維修保養單位等電梯安全相關單位和個人。目前,廣西電梯的使用單位、維保單位、物業單位均可投保。
在公眾聚集場所及企事業單位、寫字樓,每臺電梯的保費分為每年500元和1000元兩檔,保障程度分別為每次事故每人賠償限額30萬元,每年累計責任賠償限額為300萬元和600萬元;居民小區的生活電梯保費分為每年150元和300元兩檔,保障程度與公眾聚集場所及企事業單位、寫字樓的電梯一致。
“這個險種稱得上是‘價廉物美’,保費低保障額度高,每年一部電梯的保費僅需150元至1000元,一旦出險,保險公司的賠付款項最高達600萬元。”市保險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表示。
在我市,電梯安全責任保險試點期間由人保財產、太平洋財產、平安財產、北部灣財產、華安財產、都邦財產六家公司共保,主承保人為人保財產玉林市分公司,可以到人保財產玉林市分公司投保,也可以在市質監局特檢院年檢的時候投保。電梯業主只要找到這些保險公司,遞交電梯檢驗申請材料及保險告知函回執,申報人所在地的人保財險分支機構就會派人上門協助辦理投保手續。投保了的電梯上會有保險標識,消費者可依此相對安心地乘坐。
現狀:電梯險“少人問津”
電梯責任保險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相當于為電梯安全綁上了“保險繩”,確保了賠付保障,提高了電梯安全水平和事后處理能力,保障公共安全。但試點全面啟動這么久以來,電梯責任險卻“少人問津”。據統計,我市在用電梯總數已超過6000臺,而購買了電梯安全責任保險的卻不足10%,但這個投保數量在廣西來說已經名列前茅。
由于電梯使用管理方的風險意識不夠強,還存在僥幸心理,投保意愿不積極,因此,市保險行業協會呼吁,電梯業主或管理者應及時購買電梯安全責任保險,既能有效避免責任推諉,也能降低電梯管理使用方的風險,一旦發生安全事故,還能確保受害人及時得到救治和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