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事電梯

電梯內裝攝像頭處僅剩兩根電線
6月23日,洛寧縣人民醫院內科六樓,紫竹家政服務有限公司派駐的保潔員李群梅在乘坐電梯時,遭遇“電梯驚魂”,轎廂從六樓下行到五樓時停下,后從五樓滑落至負一層,造成60歲的李群梅肋骨骨折。目前,李群梅正在醫院接受救治,“誤工費看護費等都沒人管”,李群梅說,她曾嘗試向勞動監察大隊尋求幫助,但由于年滿60歲,她的情況不在勞動監察范圍內。李群梅如何維權成了難題,如今一周過去了,事情遲遲沒有進展,昨日記者采訪時獲悉,院方和家政公司稱還在協商解決此事。
【事件】工作中突遭“電梯驚魂”
昨日上午,記者在洛寧縣人民醫院外科樓4樓骨科病房見到了躺在病床上的李群梅。她告訴記者,她是洛寧縣上戈鎮里頭村人,今年60歲,2013年9月進入紫竹家政服務有限公司上班,每個月工資800元。隨后,李群梅被家政公司安排到洛寧縣人民醫院做保潔工作。“當時把我分到急診樓6樓,后來又調到內科6樓。”李群梅說,她的工作時間是凌晨3點到11點半,下午1點半至5點半。
6月23日下午4點半,她從內科6樓衛生間門口拉著大垃圾桶進入電梯,電梯下到5樓時突然停下。“當時電梯里面燈還是亮的,但是搖晃得厲害,我就對著門縫大喊救命。”李群梅說。后來五樓的保潔員聽到后,立即找來該樓層周護士長,就在周護士長打電話求助時,轎廂急劇滑落至負一層停下。
據李群梅介紹,當時下墜得很快,墜到負一層時垃圾箱倒下砸住了她肋部。“我也不知道在里面呆了多久,就是一直喊救命。”后來有人把門打開,李群梅走出電梯后找到了領班李雪芹(音)說明了情況,對方說,沒事就先回去吧。回到租住地的李群梅本以為休息一下就沒事了,但是肋部疼了一夜,第二天,兒子程金柱趕來陪她拍了片子,片子顯示:右側第九肋骨后段見骨質斷裂征象,斷端移位。隨即,兒子安排她住院治療。“現在保潔公司和醫院都沒有說法,我們自己拿錢看病。”程金柱說。
【疑惑】電梯滑落原因各方說法不一
記者來到出事電梯實地探訪,該電梯空間相對狹小,轎廂內張貼有“您已進入監控區域,請注意您的言行”,并標注有攝像裝置的圖案,但記者并未發現攝像頭,原來安裝攝像頭處只留下兩根電線。電梯按鈕上方有一張電梯檢修證明,該證明顯示下次檢驗日期為2015年10月。“這個電梯經常出事,前段時間就在10樓困住過人。”5樓的一位張姓保潔員告訴記者。
隨后,記者找到了負責處理此事的洛寧縣人民醫院副院長賀書亞,他告訴記者,事發時他并不知情,第二天下午家屬來找他才知道此事,造成電梯滑落的原因是停電。當記者質疑當日醫院并無停電,事發時轎廂內還亮燈時,該院后勤科陰科長則稱是電梯故障造成。同時家屬也質疑:事發后醫院安全員趕到,并知悉電梯內有人員被困,可能造成人員受傷,醫院沒有第一時間派醫護人員趕到現場施救。對此,賀書亞稱,溝通方面確實有問題。對于傷者救治賠償問題,賀書亞說,現在都有新農合,新農合報銷后的部分,醫院和家政公司正在協商解決。
昨日下午,記者聯系上紫竹家政公司,一郭姓負責人告訴記者:李群梅6月24日上午說自己身體不得勁,我們才知道傷到骨頭了。同時該負責人表示,對于李群梅在上班期間受傷的事情,公司愿意承擔新農合報銷后的醫藥費用。對于李群梅受傷過去了將近一周,為何仍未得到賠償的問題,該負責人解釋稱:“公司與醫院遲遲沒有協商好賠償問題。”
【律師】家政公司與醫院負有連帶責任
昨日,記者聯系上洛寧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一名工作人員表示,需要鑒定的是李群梅的情況是否屬于工傷。如果經由洛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屬于工傷,醫院與家政公司如再推諉,李群梅可以將此事反映給勞動仲裁委員會。
“此事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由于李群梅年滿六十歲,她與紫竹家政公司形成的就是雇用關系,李群梅可以參照工傷賠償標準向家政公司和醫院要求賠償。”河南大進律師事務所律師謝亮說,家政公司是用人單位,公司派李群梅到醫院做保潔,家政公司與醫院之間就形成了勞務派遣關系,此時醫院已經成為用人單位,李群梅在工作中受傷屬于職務行為,所以家政公司與醫院對此事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對于李群梅而言,她有兩種維權途徑:首先基于勞動法和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的相關規定,如果雙方有勞動關系的話,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單位沒有繳納五險一金或者是李群梅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不能繳納,那么就應該按照雇工的標準,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的規定》,按照雇用或者雇工的標準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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