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乘梯,小疏忽出大問題
電梯的正常運行和電梯使用者的行為習慣也有很大關系。現實中存在著新入住的住戶用電梯運送沙石、水泥等容易撒漏的裝修物品,還有些人在電梯里亂扔垃圾、拍打廂門、用腳踢轎廂等現象。西安市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處長李明特別強調,電梯的質量、維保、使用三個方面都很重要,在加強電梯的質量監督和維護保養的同時,也要強化人們的安全乘梯意識。一旦這些細碎物掉進電梯門縫里或者跌入電梯運行槽,對電梯的損害非常大,也就為電梯埋下了“定時炸彈”;很多使用者還忽視超載這個問題,抱著“多我一個應該沒問題”的想法,強行擠入電梯,使電梯超負荷運行,這樣也會導致一些故障。李明打了一個形象的比喻來形容不文明乘梯:電梯就像一部小轎車,而有些人把轎車當貨車用,它出故障的機率就會大大增加。
質監部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常見的電梯隱患還有:檢驗標志、警示標志不健全;應急報警裝置不靈;值班人員缺位;按鈕損壞;超載不報警等等,這就要求電梯的使用管理單位一定要加強對電梯的監管、維護,提高管理人員的電梯安全意識,發現隱患及時處理,才能保障電梯的正常運行。
“遇到故障要保持冷靜,按報警按鈕或打電話與值班人員聯系,在轎廂內耐心等待救援。切記不可采取扒門、撬門、砸門等非正常手段開門。”李明說,還可撥打電梯檢驗合格標志上的電梯維保單位和119的電話請求救援。
電梯加保險,機制創新擔風險
電梯與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重視電梯安全,加強電梯監管,亦是一項“民生工程”!
目前,我國在電梯領域尚未建立起相應的事故責任險制度,一旦電梯運行發生事故,責任賠償就成了首要難題。據悉,廣東省質監局引入電梯保險機制,建立起以電梯“使用權者”為參保主體、生產企業和檢驗機構及維保單位參與、社會廣泛認同和接受的電梯事故責任保險制度,形成以保險公司為主體的電梯事故社會救助系統,從而不僅形成了保險公司對維保公司維保質量的第三方監督,而且降低了政府和監管部門的安全風險。電梯保險機制起到了風險轉移和化解社會矛盾的作用。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西安市目前還沒有建立起相應的電梯保險制度。據悉,西安市質監局正積極與保監會等相關部門溝通、協調,擬在西安推出電梯安全責任險品種,鼓勵電梯使用管理單位購買電梯商業保險。
推進早立法,電梯安全重規范
據了解,一部電梯從出廠到使用,其采購方(開發商)、管理方(物業)、使用方(業主)、維保方(維保單位)是完全分開的責任主體。這樣就導致各方在保障電梯安全運行方面所負的責任不明確,而電梯作為需要精細維護的特種設備,只要有一方稍稍大意,就會為安全使用埋下隱患。
陜西豐業律師事務所的閆維超認為,法律是解決電梯市場混亂最有效的途徑。只有將各方的責任劃清,讓電梯運行的每一個環節都有具體的責任方,才能使多方各司其職,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故障發生的概率。同時,監督部門應加強監管力度,提高維保單位的門檻,解決維保行業惡性競爭的現狀。每一位電梯的使用人也應充分認識到不良的個人行為對電梯的損壞,科學、文明的使用電梯。
我國電梯安全監管主要依據的是現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該法規對電梯設計、制造、安裝、維保、使用、檢測等環節都有相關規定和要求。但在實際生活中,一旦電梯出現故障或者發生安全事故,故障原因很難界定,責任主體依然不夠明晰。為此,西安市政府出臺了《西安市電梯安全與節能監督管理辦法》,并于2012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確了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責任主體。但是,在目前全國范圍內還沒有形成統一的法律體系的大背景下,電梯監管制度還存在一定的盲區和漏點。
點 評
小電梯,大問題,電梯問題關系民生,電梯安全連著你我他。如何從根本上確保電梯安全平穩運行,是民眾最為關心、也是相關部門亟須解決的問題。積極推進電梯安全立法,逐步引進電梯保險機制,從法律保障和制度規范上尋求治本之策,才能切實將電梯安全監管維護落到實處,才能切實保障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同時培養良好的文明乘梯習慣,營造一個電梯安全運行的環境,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負責,讓人們不再“談梯色變”,亦是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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