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電梯安全工作的意見》正式出臺,這標志著我省電梯監管將進入一個新階段。該規范性文件從積極推動市場監管體制完善、政府職能轉變、社會管理創新出發,充分考慮電梯安全監管的系統性、協調性和適應性,實現了我省電梯安全監管體制、機制、措施設計上的新突破,將對提高我省電梯監管能力和水平,保障電梯安全產生重要而深遠影響。
該文件從頂層設計上提出了電梯安全的總體要求,即著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鄉鎮(街道)屬地管理、企業(業主)全面負責、社會監督支持的電梯安全工作格局,努力形成監管機制完善、安全措施到位、應急救援及時、矛盾糾紛化解有效的電梯安全保障體系,不斷提升我省電梯質量和安全水平,最大限度地防止和減少電梯事故或故障。
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積極推進電梯安全工作,破解電梯監管難題。一是在完善電梯市場和政府監管體制方面,厘清落實電梯使用管理責任、強化電梯生產企業責任、明晰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責任等“三方責任”,構建電梯安全全程監管鏈。二是在推動電梯社會化監管方面,建立基層政府協調處置機制,電梯應急救援機制,社會參與監管機制,責任保險機制等“四個機制”,完善電梯社會支持救助體系。三是在提升電梯安全水平方面,推進老舊住宅電梯大修改造更新,電梯隱患排查治理,電梯物聯網建設,電梯安全宣傳教育等“四項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電梯使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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