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志與廣告
上海電梯
《上海電梯》創刊于1988年8月,是我國電梯行業辦刊最早的雜志之一。因為它一直堅持以電梯技術理論和應用技術為主的辦刊宗旨,受到國內電梯企業和相關企業及廣大讀者的...
埃略凡特文化傳播DM雜志
2009年1月創辦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傳播廣告》。它不僅能擴大電梯企業向社會各個層面,尤其是房地產企業和物業單位的信息傳播和全面交流;也讓房地產企業及物業公司從...
電梯里突現廣告,業主要求清理廣告
最近,北京市昌平區城南街道某小區的業主發現單元電梯里出現了商業廣告,業主們便推選了3位代表與物業管理公司交涉,要求清理這些廣告。而物業公司卻說小區里沒有業委會,公司對電梯的廣告位有管理權,同時拒絕了業主代表關于物業公司公布廣告收益收支情況的要求。3位業主代表認為物業公司侵犯了業主的知情權,來到司法所尋求法律幫助。
司法所工作人員為雙方當事人調解。司法所工作人員指出,第一,根據物權法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單元電梯屬于業主共有,物業公司擅自將電梯廣告位出租的做法欠妥。第二,廣告收益不應由物業管理公司擅自支配,應當用于補充專項維修基金,所以田某等3人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公布廣告收益的主張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
經過調解,業主代表表示,只要物業公司公布廣告收支情況,業主們就會諒解物業公司的行為,物業管理公司近日如實公布了與商家簽訂的協議和廣告收支情況,糾紛就此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