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頻現電梯停擺,不少物業公司電梯維保走過場
昨日,家住武昌區水云居小區的李先生致電本報稱,上個月家人被困小區電梯一小時,這是他及家人經歷的第二次電梯事故。他嘗試向小區物業反映,希望能好好修理一下電梯,卻遭到物業的搪塞。
據統計,目前武漢僅住宅小區電梯就有將近4萬臺,其中不少運行了10年以上。由于電梯運營的相關安全責任主體不明晰,電梯發生停擺,業主經常會陷入不知該找誰的尷尬境地。
據武漢質監局相關負責人透露,電梯安全相關管理法規有望年內出臺,或明確電梯維保監管和事故責任主體。
■ 調查
半年經歷兩次停擺,業主稱電梯像“跳樓機”
“去年年底,我加班加到凌晨兩點,回家乘電梯時,剛升到12樓,電梯突然嘩啦嘩啦往下掉,掉到10樓后才停下來,感覺心都掛到嗓子眼了!”雖然過去了半年,李先生表示,回憶起當時的情景,現在仍覺得心驚。而最讓李先生氣憤的是,電梯出狀況時,他立馬給物業打了5通電話,但根本沒人值班接電話,因為電梯信號不好,情急之下,他只好撥通110,在等待了一個多小時之后,消防官兵才趕到,將他解救出來。事后他找物業交涉,卻因為并未受到人身傷害而遭到多次推卸責任。
同樣的驚魂一刻還出現在他的家人身上。上個月,他3歲的女兒和岳母再一次經歷電梯事故,這次是電梯停擺,電梯照明不穩定,在一個小時的黑暗中,女兒嚇得直哭,老人也感覺身體不適。“小區的電梯都快成‘跳樓機’了,弄得我們都有心理陰影了。”現在,李先生每次乘坐電梯都很心慌,但是因為居住樓層太高,不得不選擇電梯出行。
該小區業主曾多次要求物業出示維保記錄,卻遭到拒絕。據了解,該小區建于2004年,電梯運行近10年。
近年來,武漢小區電梯停擺現象并不少見,去年12月初,東西湖海景花園的張女士抱著嬰兒與其71歲的奶奶一起被困電梯里,救援人員遲遲未到,兩人只好扒開電梯門自救。去年12月19日,后湖盛世東方小區電梯突發故障,一女子被困半小時方獲救。
■ 探因
物業壓縮成本,電梯維保走過場
承接水云居小區的電梯維保的湖北永達電梯有限公司一位姓曹的工作人員介紹,他們每半個月會對小區電梯維保一次,旗下共約800臺電梯,僅20人維保,每臺一年收費約5000元,而針對經常的電梯停擺事故,他認為,這是電梯正常的安全保障功能,只要在一個小時內,就不算電梯事故。
記者昨日在該小區看到,在A棟一單元的一個電梯檢修單上,明確規定下次檢修時間是2013年4月9日,檢修時間已經遠遠超出一個多月,而在A棟二單元的一臺電梯上,甚至根本就沒有貼上檢修單。記者隨即找到物業,物業卻稱每月都會有兩次的例行檢修,“電梯運行久了,偶爾跳閘也屬正常現象”。
據了解,物業要進行電梯維保,必須與有資質的企業簽訂維保合同,并公示維保記錄。而物業為了壓縮成本,往往會選擇保價更低的維保公司,導致電梯維保打折,不少電梯的日常維保都存在著偷工減料、降低標準、敷衍了事等問題,有的甚至以維修取代了保養,出了問題才有人管事。
■ 監管
武漢或年內出臺電梯安全法規
電梯是一種機電類特種設備,它的先天質量固然重要,但后天的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更為重要,可謂“三分制造、七分維保”。
為了保證電梯安全運行,我國頒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對電梯實行嚴格的監督管理。按照國家相關要求,電梯需每年進行一次定期檢驗。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電梯應當至少每15日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但一部電梯的正常運營,所有權,使用權,物業管理權,技術管理權等涉及多個主體。目前,相關安全責任主體不明晰,行政監管效率不高,導致業主往往陷入與物業的拉鋸戰里。
據武漢質監局相關負責人透露,為加強電梯安全管理,武漢相關管理法規有望年內出臺,或明確電梯維保監管和事故責任主體。
■ 提醒
如何正確使用電梯?
在等候電梯時,不要將身體倚靠在電梯層門上,電梯門打開后,確認電梯已經到達再進入。
文明乘梯,先出后進,開關門時不要搶上搶下或用身體阻擋,以免夾手、發生傷害。
小孩乘梯時一定要有監護人陪同,不要在轎箱內玩鬧或跳躍。
不要隨便觸動緊急按鈕、報警開關。
要遵守額定人員、額定載重量等規定,不要超載。
地震、火災時,千萬不要使用電梯逃生。
電梯遇險情如何化解?
電梯發生險情時,乘客該怎么辦怎么自救呢?首先要保持冷靜,通過電梯內的警鈴通知日常維護單位。完成通知后,最安全的做法是保持鎮定,保存體力,等待救援。被困者尤其不要強行撬開電梯門,這樣做極易掉進電梯井道。
另外,一旦發生電梯失去控制,突然下墜現象,被困者要趕快把每一層的按鍵都按下。同時,馬上調整身體姿勢,最佳動作是:
第一,如果電梯里有把手,雙手緊握把手。
第二,整個背部跟頭部緊貼電梯內墻,呈一直線。
第三,如果電梯里沒有把手,雙手抱頭靠墻,膝蓋呈彎曲姿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