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志與廣告
上海電梯
《上海電梯》創刊于1988年8月,是我國電梯行業辦刊最早的雜志之一。因為它一直堅持以電梯技術理論和應用技術為主的辦刊宗旨,受到國內電梯企業和相關企業及廣大讀者的...
埃略凡特文化傳播DM雜志
2009年1月創辦了《上海埃略凡特文化傳播廣告》。它不僅能擴大電梯企業向社會各個層面,尤其是房地產企業和物業單位的信息傳播和全面交流;也讓房地產企業及物業公司從...
沈陽博林特電梯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簽訂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2]808號文”核準,沈陽博林特電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采用網下向配售對象詢價配售與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相結合的方式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7750萬股,發行價格為每股8元。公司該項募集資金已于2012年7月12日全部到位,并經中審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的“中審國際驗字[2012]第01020199號”《驗資報告》審核。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公司于2012年07月26日召開首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簽訂<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的議案》。公司和保薦機構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德證券”)分別與中國民生銀行沈陽分行、中國工商銀行于洪支行、江蘇銀行北京朝陽門支行、招商銀行沈陽北站支行分別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上述公告刊登于2012年07月31日的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
為加強公司募集資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公司于2013年01月07日召開的首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增設超募資金存儲專戶及變更募投項目資金存儲專戶的議案》,同意在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陽分行(以下簡稱“興業銀行”)新設募集資金專戶,并將在中國民生銀行沈陽分行開設的沈陽基地電梯產業化升級改造項目募集資金專戶、江蘇銀行北京朝陽門支行開設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升級改造項目募集資金專戶、招商銀行沈陽北站支行開設的營銷服務網絡建設項目募集資金專戶變更至興業銀行募集資金專戶。本次增設及變更募投項目資金存儲專戶,不會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
為進一步規范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公司、中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與興業銀行于近日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一、募集資金專項賬戶情況
1、公司已在興業銀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以下簡稱“專戶”),賬號為422010100100534463,截至2013年4月9日,專戶余額為38,254,223.55元。該專戶僅用于公司沈陽基地電梯產業化升級改造項目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以存單方式存放的募集資金2,500萬元,開戶日期為2013年3月29日,期限3個月。公司承諾上述存單到期后將及時轉入本協議規定的募集資金專戶進行管理或以存單方式續存,并通知中德證券。公司存單不得質押。
2、公司已在興業銀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為422010100100523315,截至2013年4月9日,專戶余額為25,148,304.77元。該專戶僅用于公司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升級改造項目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以存單方式存放的募集資金1,500萬元,開戶日期為2013年3月29日,期限3個月。公司承諾上述存單到期后將及時轉入本協議規定的募集資金專戶進行管理或以存單方式續存,并通知中德證券。公司存單不得質押。
3、公司已在興業銀行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賬號為422010100100523206,截至2013年4月9日,專戶余額為28,484,851.27元。該專戶僅用于公司營銷服務網絡建設項目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以存單方式存放的募集資金1,500萬元,開戶日期為2013年3月29日,期限3個月。公司承諾上述存單到期后將及時轉入本協議規定的募集資金專戶進行管理或以存單方式續存,并通知中德證券。公司存單不得質押。
二、公司與興業銀行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
三、中德證券作為公司的保薦人,應當依據有關規定指定保薦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對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中德證券應當依據《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訂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導職責,并有權采取現場調查、書面問詢等方式行使其監督權。公司和興業銀行應當配合中德證券的調查與查詢。中德證券每季度對公司現場調查時應同時檢查募集資金專戶存儲情況。
四、公司授權中德證券指定的保薦代表人張國峰、毛傳武可以隨時到興業銀行查詢、復印公司專戶的資料;興業銀行應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關專戶的資料。保薦代表人向興業銀行查詢公司專戶有關情況時應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中德證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員向興業銀行查詢公司專戶有關情況時應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和單位介紹信。
五、興業銀行按月(每月第5個工作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對賬單,并抄送中德證券。興業銀行應保證對賬單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個月以內累計從專戶中支取的金額超過1,000萬元的,公司及興業銀行應及時以傳真方式通知中德證券,興業銀行同時提供專戶的支出清單。
七、中德證券有權根據有關規定更換指定的保薦代表人。中德證券更換保薦代表人的,應將相關證明文件書面通知興業銀行,同時按本協議的要求向公司、興業銀行書面通知更換后的保薦代表人聯系方式。更換保薦代表人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八、興業銀行連續三次未及時向中德證券出具對賬單或向中德證券通知專戶大額支取情況,以及存在未配合中德證券調查專戶情形的,公司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注銷募集資金專戶。
九、本協議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各自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專戶資金全部支出完畢并依法銷戶且中德證券督導期結束之日(2014年12月31日)起失效。
十、備查文件
1、公司與中德證券及興業銀行簽訂的《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特此公告
沈陽博林特電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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