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沈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獲悉,沈陽地方性電梯法規《沈陽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辦法》)已經擬定,結束征求意見階段并上交有關部門等待批復,預計今年上半年出臺并實施。
目前,沈陽市共有電梯30885部,其 中 乘 客 電 梯23965部。電梯已成為沈城市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如果電梯出現故障由誰及時維修?發生事故由誰賠償?“超齡”電梯安全如何保障?
對于上述問題,沈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副處長王倩就《辦法》中的規定做以詳細解釋。
【明確責任主體】沒有使用管理者電梯不能用
新《辦法》中最突出的特點就是對電梯的責任主體進行明確說明。根據《辦法》中對電梯使用管理的介紹,“電梯使用管理者是指具有電梯管理權力和管理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這個“電梯使用管理者”包括以下幾類,新安裝電梯未移交業主的,項目建設單位就是電梯使用管理者;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單位管理的,那么物業或其他單位就是電梯使用管理者;如果無法確定電梯使用管理者的,電梯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向區、縣(市)人民政府報告??傊?,未明確使用管理者的電梯不得投入使用。
也就是說,今后如果發生人員乘坐電梯受傷等事故,責任主體將十分明確。王倩介紹,“如果市民在電梯使用管理者為物業的住宅電梯內發生事故,尋求賠償,那么第一責任主體就是物業,若涉及其他部門或個人再經調查處理。”
【規范維保單位】維保單位將設“紅黑榜”
王倩告訴記者,“電梯日常的維護保養十分重要,如果缺少日常維?;蚓S保質量差,電梯會出現故障,市民使用也存在安全隱患。目前電梯使用單位都會找具有專業安裝、維修、保養電梯技術的公司擔任維保工作,不過有些維保單位為了利益減低價格,同時工作質量也降低了。”
對于維保單位素質參差不齊的現象,王倩告訴記者,《辦法》中規定質監部門要對實施日常維保工作的單位進行抽檢,并將抽檢結果寫入其檔案中,如果抽檢不合格將對維保單位降檔。同時,還將把“表現”好的維保單位和“表現”不好的維保單位名單向媒體公布。
王倩還表示,“我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每年都會對沈陽市的電梯進行排查,根據去年統計的數據,沈陽有棄管電梯500至600部。電梯如果沒人管理和日常維保那么使用起來存在安全隱患,如果有市民或單位正在使用這樣的棄管電梯,可以向我們舉報。”
【應急資金管理】啟動應急資金不必過“兩關”
以往如果住宅電梯出現故障需要緊急維修或者更換、改造,需動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時,根據相關規定,應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簽字同意后方可動用。要履行“雙三分之二”的要求,手續實在繁瑣,所需時間長。
新《辦法》第十一條對此項規定做以調整,即在特殊情況下,由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相關機構或者專家進行鑒定評審,并出具評審報告,評審認定存在安全隱患的,電梯使用管理者應當立即組織維修,并可以向房產主管部門申請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這樣就能夠大大提高電梯維修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