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多位在順德容桂銀座新翼上班的市民反映,因業主不同意物管費上漲,該寫字樓的物管公司最近相繼停運電梯、禁止自行車摩托車停放停車場,給數百上班族造成不便。
在銀座新翼一家外貿公司上班的麥先生說,今年1月該寫字樓的拓信物業公司打算將2013年的物管費提升至5元/平方米,遭到大部分業主反對。雙方協調不成,物管表示于2月1日撤出管理,并于2月5日和6日停止了寫字樓范圍的電梯供電。
該寫字樓一共有11層,電梯一停,上班族們只得爬樓梯上班。在上班族們的強烈抗議下,電梯在停運兩天后恢復了正常。但是前天過完年回來的上班族們發現,他們的自行車和摩托車被禁止駛入地下停車場。
“我認為這一系列舉動是逼我們同意物管費漲價。”多位上班族表示與麥先生有一樣的看法。
對此,拓信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馬先生予以否認。他解釋,電梯運營會產生各種費用,既然決定退出管理,物管公司自然沒有義務虧損經營。同時,如果電梯繼續運營,一旦出現安全事故,物管無法承擔責任。
而停止自行車和摩托車放入停車庫是由于先前有一位業主因丟失了摩托車要求該公司賠償,但該公司認為平時并沒有收業主們的停車費,不應該承擔這個責任。為了避免類似事情發生,只好出此下策。
為了調停矛盾,前晚振華居委會的工作人員同時約見了物管和業主雙方,昨天拓信物業重新開放了地下停車庫。但多名業主表示,新的物管沒找到,老物管卻立即撂挑子,勢必給他們的工作造成很大不便。
記者查閱《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發現,物管要退出,需在合同期限滿三個月前書面告知業委會,以便業主引進新的物管公司進行管理。此外,老物管還需配合新物管做好交接工作。物管擅自撤離的,業主可向房管部門申請協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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