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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稱顯示屏為“廣告機”;省特檢院表示,此為“無線報警系統”,他們只負責政策和技術層面,不涉及商業化運作
福州楓丹白鷺小區,電梯內加裝顯示屏
住在福州五四北一小區的林先生發現,最近小區電梯轎箱內多了個顯示屏。
“這明顯是廣告機,卻要我們付電費。”更讓林先生生氣的是,加裝在電梯里面的顯示屏,居然用的是小區的公攤電,電費最后都攤到了業主身上。記者采訪時,該物業表示,電梯里的顯示屏是全市統一安裝的,雖然用公攤電,但一個月電費并不多。
居民:產生電費由業主買單
家住五四北楓丹白鷺小區的林先生說,不久前,他在乘坐電梯時發現電梯內多出一個顯示屏。讓林先生氣憤的是,新裝的顯示屏的電源是從電梯里接的,也就是說,這個顯示屏都在用業主的公攤電。
林先生認為,電梯里本來就狹窄,再在電梯里加裝一個發聲裝置,會搞得業主不厭其煩,乘電梯時,想安靜一會都不行。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楓丹白鷺小區。記者看到,在電梯內掛著一部剛裝不久的顯示屏,顯示屏上循環播放著電梯安全教育動畫片,顯示屏的中下方,有一個紅色的報警按鈕,而在顯示屏的右下方,印著“灝景梯視”四個黑字。
物業:電費金額并不多
“這些顯示屏都是由灝景傳媒公司安裝的。”福州楓丹白鷺小區興邦物業工作人員表示,全市范圍內都在安裝。
據了解,2012年8月31日,福州市質監局、福建省特檢院聯合下發通知。通知稱,為提高福州電梯安全管理,增強事故防范和應急救援能力,將在福州市免費推廣“電梯故障遠程監控和無線報警系及安全知識宣傳系統”。
林先生所說的顯示屏,就是這套系統。
“顯示屏用的電,是小區內的公攤電。”該物業工作人員表示,雖然在用業主的公攤電,但一部機子一個月也就產生五六塊錢的電費,金額并不多。
傳媒公司:與物業協商電費支付
據悉,通知的附件實施方案里指出,該系統的推廣應用帶有公益性,且建設、運行、維護及管理投入成本大,將由天成灝景(廈門)投資有限公司負責所有資金投入,同時負責該系統的安裝、日常運行、維護及管理。作為回報,“天成灝景”在此平臺上將進行商業視頻廣告運作,以收回成本并保障后期維護管理正常運行。
作為商業化運作的“系統”,電費為何卻要業主買單?對此,灝景傳媒總經理助理盧先生表示,他們正在與物業協商電費事宜,電費也將會與物業協商后支付。
盧先生表示,他們目前在福州已經安裝了一千多部顯示屏,前期主要是做公益廣告,如果后期有廣告的話,會考慮與物業、業主等方面的分成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