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對聊嘉賓
謝先生(澳門工程師學會會員) 陳沛(珠海電梯維修業內人員、工程師)
9月22日晚臺風之夜,南屏一高檔小區出現電梯下墜事故,業主一家三口被困電梯內一個多小時后獲救。據了解,在該小區內,類似事故已多次發生,業主們認為,為確保住戶的人身安全,開發商和物業管理方有責任及時更換和維修電梯,但物業管理方則表示,相關責任不應由自己承擔。目前小區電梯事故頻發,但管理權責不清。多方有責往往變成誰也不負責。電梯使用者的安全該由誰來保障?
借鑒澳門:設電梯數據庫公開查閱
主持人:電梯安全事故頻出,如何能最大程度降低潛在風險,保障使用者的安全呢?
謝:其實,過去多年澳門對電梯的安全監管、維修人員資質等方面都存在管理漏洞,今年上半年,澳門政府成立了“完善現有機電設施監管的跨部門工作小組”,對電梯安全監管提出一系列的監管策略,上半年就已出臺升降機監管指引,對各類電梯的安裝,檢測、驗收及完成后的維修保養各個階段制訂了行政監管制度和技術標準,以規范業界操作,同時設立中央管理系統數據庫,目前正在完善維修公司的登記及申報制度,逐步建立資料庫,讓居民查閱維修公司的登記及所屬大廈升降機的維修情況,可以說情況正在逐步改進中。
陳:目前我國對電梯實行準運證制度,每年由技術監督局進行強制年檢,通過安全檢驗合格,才能正常使用,但部分電梯安全責權關系不明確,電梯使用中的所有權、使用權、物業管理權涉及到多個主體,他們之間責任不清,常常相互推卸責任。
我覺得應該在明確電梯使用管理者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其責任及處罰規定,設立“首付責任制”,一旦電梯發生事故,電梯使用管理者將首先承擔起各項后果,并進行賠付。
反思珠海:使用者應參與養護管理
主持人:目前事故發生后,常常發生責任歸屬不清,相互推卸責任的情況,有無可能從根本上解決此類問題?
謝:我覺得,物業管理方應當定期公布電梯運行費用收支情況,此外,承擔住宅小區日常維修保養的單位也應及時公布電梯每次維保的信息,讓所有居民對電梯的“健康”狀況一目了然。這樣才能形成一種監督機制。
陳:目前實施的電梯年度定期檢驗,是對電梯前一個周期養護情況的檢查,是判斷電梯能否繼續安全運行的最低標準,但是日常的養護不能全指望一年一次的檢驗。想要電梯長期平安運行,使用方必須籌措持續、足夠的資金,并且參與到養護方的日常管理中去,保持電梯安全性能持續滿足,這才是關鍵。此外,除了追究責任,盡快出臺規范電梯安全的管理辦法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插話]
“責任墜梯”更可怕
按理說,電梯也不是新鮮玩意了,應該有一套成熟的技術和管理模式,電梯事故應該在可控范圍之內。但有些老舊小區為節省成本,超期服役的電梯還照常使用;大量農民房的房東貪圖便宜,更是拿他人的生命開玩笑,購買一些質量不過硬,甚至不過關的電梯給租客用。
城市人口越來越密集,土地資源越來越少,要滿足市民的居住需求,樓房只能向空中發展,電梯需求量劇增,使用頻率也越來越高,直接帶旺了電梯市場。但蛋糕大了,爭搶的人也越多,雜牌的、山寨的電梯大量充斥到電梯市場,由于價格低廉,也很有市場。電梯維保公司越來越多,如果監管跟不上,就很容易埋下隱患,甚至發生事故。
市場監管部門沒有直接的電梯檢修機構,大量的電梯檢修工作都承包給電梯維保公司做,市場監管部門只起到監管的作用。電梯維保公司都是營利企業,難免唯利是圖,偷工減料,懷有僥幸心理,不把責任放在心里。但作為市場監管部門,理應站在群眾利益這一邊,對不合格,或超期服役的電梯應該強制淘汰。對電梯維保公司應有一套嚴格的監督和處罰機制,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就要嚴格整改,不走過場,上級部門也要有一套完善的問責機制。但現實是發生電梯事故通常由物業公司和維保單位買單,很少見到有市場監管部門出來擔責。
有關部門把群眾的安全晾在一邊,為利益集團所裹挾,群眾連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都抓不到,這樣的責任墜梯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