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困電梯,使用單位或維保單位必須在30分鐘內抵達現場救援,否則將進行處理,對造成人員被困兩小時以上的嚴格立案查處。這是武漢市質監局近日回復有關高層建筑電梯安全提案時作出的承諾。
30分鐘內不到將問責
從北京奧的斯“電梯門”事件,到重慶金秋家園“火箭”電梯,電梯故障成為牽動市民神經的話題,武漢居民被困電梯事件也是屢見報端。
武漢市工商聯調研數據顯示,截止到去年7月,武漢市共有電梯34650部,中心城區電梯數量約占總量的85%以上,其中住宅電梯20000余部,約占電梯總數60%。同時,住宅電梯使用期達11年以上的有741部。
對此,武漢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表示,建立完善電梯應急“三級救援”體系建設。即第一級為電梯使用單位,第二級為電梯維護保養單位,第三級為社會力量以及110聯動等政府救援機制。
該局表示,對使用單位困人救援工作組織不力,或維保單位在接到電梯使用單位困人故障報告后,未能在30分鐘內抵達現場救援的,依法進行處理,對造成人員被困2小時以上的,嚴格立案查處。
電梯大修基金物業費中出
針對電梯改造更新資金問題,武漢市質監局介紹,已與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協調,建議其建立電梯大修基金提取“綠色通道”,目前房管部門已經著手開展建立相關制度、管理辦法。
按照武漢市政府最新出臺的居民住宅電梯安全綜合管理規定,電梯運行維護資金從物業管理服務費中支出;物價部門在制定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時,應當明確電梯運行維護費用在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中的比重。質監部門應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居民住宅電梯采取堅決措施予以封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