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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出現事故,第一時間可找“使用權者”索賠
當電梯發生事故時,消費者第一時間找誰負責?居民區的電梯維修資金如何配置,當電梯資金不足時,如何解決?除一年一度的年檢外,如何更有效監管電梯安全?廣東率先試行的《廣東省電梯安全監管改革方案》(下稱“方案”)將對上述問題一一作出明確規定。記者昨天獲悉,我省正在推進轉變政府職能,其中電梯監管體制改革率先作為突破口。近日,在廣泛調研和征求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省質監局制定了該方案,已經國家質檢總局和廣東省政府批復同意先行先試。據悉,該方案將率先在廣州、東莞兩地試點實施。
電梯發生事故第一時間找誰負責?
電梯“使用權者”首負責任
據了解,廣東是全國電梯保有量第一大省,截至2011年底,全省在用電梯35.93萬臺,并以年均20%左右的幅度增長。
據省質監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在電梯運營中的所有權、使用權、物業管理權、技術管理權包括維修、維保、檢驗權,和具體使用者往往是多個主體,各主體似乎都具有相關責任,但又都認為自己可能不用承擔責任,甚至相互推卸責任。
“此次改革就是要解決責任不清的難題,由‘使用權者’承擔‘首負責任’。”該負責人指出,當電梯發生事故或故障造成損失時,“使用權者”對事故受害方承擔第一賠付責任。只有當受害者自愿直接追究其他相關責任者時,第一責任者才免于承擔首負責任。據悉,新方案將明確電梯“使用權者”的首負責任,理順電梯所有權、使用權、物業管理權、技術管理權和具體使用者等多個主體的責任,建立和形成清晰的、可追溯的責任鏈條。
電梯安全誰來監管?
第三方機構監管+監管部門抽查
根據對以往的電梯事故分析,維保工作不到位是導致電梯故障甚至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對此,新方案里將把電梯維保納入電梯制造單位售后服務范疇,規定是制造單位應盡的義務和責任。同時鼓勵和提倡電梯制造單位直接從事或者通過授權和委托其他維保公司對其產品進行維保,并由電梯制造企業領取維保資質證書,逐步建立起電梯制造企業從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和維護保養全過程的終身服務負責制,構建以制造單位為主的維保體系。
“‘使用權者’選擇未經制造企業授權的維保公司從事電梯維保時,制造單位對因維保不當造成的電梯損害、安全隱患和事故不承擔責任。”有關負責人如是說。
記者從新方案看到,此次改革監管部門還引入第三方檢驗機構,允許社會第三方技術機構獲得電梯定期檢驗資質,經政府認可后開展電梯定期檢驗工作。此舉可避免政府監管部門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的弊端。
政府監管部門則對在用電梯實施以抽查為主要方式的監督檢驗,抽查所需費用納入政府財政預算。“監督檢驗的目的是通過抽查,發現涉及電梯安全的從業單位和人員不依法依規開展業務的行為并進行查處,對存在嚴重問題的企業責令其退出市場,以確保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省質監局有關負責人如是說。
電梯維修資金不足時怎么辦?
電梯維修費用納入住房維修基金
新方案規定,以后電梯的日常維修改造費用將納入住房維修基金,同時對資金的比例、使用程序和續提等也作出明確合理規定。
據介紹,為確保電梯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必須適時對電梯進行維修甚至改造、更新。新方案提出,住房維修基金中應單設電梯維修資金,對資金的比例、使用程序和續提等作出明確合理規定,切實解決目前電梯維修資金短缺、難以提取,甚至沒有出處的矛盾。新方案還提出,電梯維修資金不足以支付電梯維修、改造、更新時,由“使用權者”向電梯所有權者提出,由電梯所有權者協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