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質檢總局批準發布了《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液壓電梯》、《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以及《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雜物電梯》3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并將于7月1日開始施行。
由于此前修訂的《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曳引與強制驅動電梯》于2010年4月1日開始實施后,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所以,此次新修訂的這3個電梯檢驗規則,在檢驗工作機制、檢驗合格判定原則、檢驗項目選擇及劃分等方面做出了調整,與《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曳引與強制驅動電梯》保持了一致。至此,主要梯種電梯的檢驗規則已經制修訂完畢,盡管檢驗規則的直接目的是規范、統一檢驗行為,但檢驗的實質性內容是查證和監督電梯生產與使用單位落實法規要求的質量,本質上還是強化了電梯從設計、制造、安裝、改造,到維修、維護保養和使用單位落實主體責任的要求,因此,這些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必將進一步推動電梯安全運行的保障工作。
在這3個新修訂的電梯檢規中,稍顯不同的是《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由于國家標準《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的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已進行了修訂并于2011年7月29日實施,所以該檢驗規則在部分檢驗項目上進行了調整,其中調整較大的有9項左右,與通常按照“法不究以往”原則,不對新調整項目強制規定整改期限的處理方式有所不同的是,本次修訂后扶梯檢驗規則,對防夾裝置、防碰擋板、扶手帶下緣距離、使用須知和制停距離這5個調整項目,要求使用單位在2013年6月30日之前整改完畢。
“針對這次標準的一些修訂項目,我們一方面考慮到修訂項目涉及部位的殘余風險相對高一些,另一方面這些項目進行整改的操作性較強,所以自新檢驗規則實施之日起,不僅新安裝的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要符合要求,已經在用的也要在一年之內完成整改,以進一步提升安全水平。”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由于垂直升降電梯一旦發生事故,災害程度較高,因此在安全配置、安全系數設定等方面要求較高,另外,電梯運行中相對運動部件不與乘客直接接觸,安全防護容易實現。所以一般來說,垂直升降電梯的殘余風險要小于自動扶梯。根據以往的事故分析,自動扶梯的災害程度不是很高,但由于不少運動部件外露且與乘客直接接觸,因此設備本身難于消除的殘余風險較多,風險概率較高。
據該負責人介紹,通過分析總結近幾年的事故教訓和實際使用中人性化需求,新檢驗規則在防夾裝置、防碰擋板、扶手帶下緣距離、使用須知和制停距離這5個方面做了強制性的整改要求。如防夾裝置,即要求在扶梯梯級與裙板之間的間隙安裝毛刷,防止鞋帶、褲腳、裙擺等卷入間隙從而發生事故;防碰擋板,即要求扶梯扶手與周圍建筑物(包括相鄰扶梯之間或有傾角的自動人行道之間)間隙較小時,必須安裝固定的隔擋裝置,防止乘客因安全意識不高或沒有看到安全提示而發生傷害;扶手帶下緣距離,即扶手帶下緣距離障礙物要保持25毫米以上的距離,防止乘客的手搭在扶手上時發生劃蹭。“這條要求主要是防止像超市這樣的扶梯使用單位,將一些小商品放在扶梯的扶手帶附近,從而對乘客的手部造成傷害。”此外,制停距離則需要對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的工作制動器進行一些調整,避免減速時加速度太大而對乘客造成次生災害。“此前,對于小車推進扶梯和自動人行道沒有明確的規定,這次則要求使用單位應懸掛明顯的警示標志,禁止非專門為扶梯和自動人行道配備的小車進入。”該負責人說。
據悉,下一步所有類型電梯的檢驗規則計劃合并為一個大的檢驗規則,整合與消除重復內容,在工作機制及目標實現上,將進一步強化督促電梯生產和使用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強調檢驗機構檢驗的監督性,推動電梯安全、可靠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