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任何通知,就給我們把電梯停了。”昨日,家住通州區天時名苑小區的郭先生遭遇出門難。物業稱,停電梯是因業主未交物業費。
郭先生的妻子昨天告訴記者,“我家住在14層,沒有電梯,老人帶孩子上下樓很不方便。我們這層共有四戶,此前都沒有接到任何關于電梯停運的通知。”
“昨天上午,老人帶孩子下樓玩,回來時在單元門口碰見了一個物業的人,帶著一名電梯工。”郭先生的妻子說,老人和孩子是和電梯工坐同一部電梯到14層的。但物業并沒說要停電梯,只是說做電梯維修。
“老人當時聽了還納悶呢,電梯好好的,修什么呢?”
對于物業費一事,郭先生的妻子承認確實還沒有交。其原因是對物業的服務有一些意見,比如認為小區的安保措施不夠、生人能隨意進入、樓道丟東西等。但提出后都未得到解決,而且物業的態度也不好。
昨晚9時許,記者在郭先生所住的單元看到,電梯除14層不停靠外,其他樓層均正常運行。
今天上午,物業相關負責人也證實,由于該樓14層四戶業主均未按時交納物業費,所以才將該樓層電梯停運。事后,物業已接到多名業主投訴,今天上班后就會將電梯恢復運行。
律師說法
雙方做法均有不妥
北京市京劍律師事務所的喬寧律師表示,因為業主沒交物業費,物業就將其居住樓層的電梯停運是不合理的。這種做法侵犯了業主的權益。
物業可以通過書面或口頭方式催交物業費,但如果其采取的措施會影響到業主的正常生活,則應事先通知相關業主。
此外,業主以對物業服務不滿為由而拒交物業費,也是不合理的。如果小區安保措施不好,給業主生活帶來不便,或導致業主財物損失,業主可以和物業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要求物業進行改善,并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