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廣州市電梯協議供貨回眸
從試點到完善,再到成熟,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在電梯協議供貨招標中用行動闖出了一條新路。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從2009年開始實行電梯協議供貨以來,已經走進了第四個年頭,在過去的三年中,廣州市電梯協議供貨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2011年廣州市電梯協議供貨采購金額達2600萬元,創近三年來新高,采購規模不斷壯大的同時,操作方式、后續監管等也日臻完善。
“電梯協議供貨最大的優點就是能夠縮短采購周期,借助協議采購電子平臺,減少人為干擾因素,從而提高工作效率。”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主任林志斌如是說。
80萬元以下項目實行協議供貨
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從2009年開始對預算在政府采購起點金額20萬元以上、公開招標限額80萬元以下的電梯項目實行協議采購。協議供貨產品類型為乘客電梯(含醫用梯)、載貨電梯(含餐梯)。協議供貨期間,如果國家有關部門有政策規定或省、市對集中采購目錄限額標準作出新的調整,從其規定。
林志斌介紹說:“根據廣州市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電梯采購起點金額為20萬元,但在實際工作中,低于20萬元的電梯項目,采購人在選擇供應商時也是按協議供貨的程序來走,高于80萬元的項目重新組織公開招標。”
根據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供應商必須為投標品牌的生產制造商或由該生產制造商惟一授權投標的代理商,如果是生產制造商授權代理商投標的,一個品牌只可以授權一家代理商投標,一家代理商也只可以代表一個品牌的生產制造商參與投標。
在過去的2011年中,廣州市電梯協議供貨采購金額約2600萬元,與公開招標的電梯項目金額相當,加上公開招標的項目,2011年廣州市電梯采購總金額超過了5000萬元。
林志斌介紹說:“廣州市電梯協議采購主要發生在電梯補裝、更新、改造等項目,電梯產品多數為中檔價位。”據介紹,在2011年廣州市電梯協議供貨招標中,日立電梯中標項目最多,中標總金額約1300萬元,排名第二的供應商中標金額在500萬元左右,其他入圍供應商均有項目成交,份額最小的供應商中標金額也超過了100萬元。
設10層10站標準梯為報價依據
電梯協議供貨雖然能夠大大提高采購效率,如何來確定入圍供應商,成為擺在政府采購中心面前的首要難題。尤其像電梯這樣的非標產品,選擇起來難度更大。
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做了大量調研工作之后,確定以10層10站10門的小機房客梯為標準梯,對樣梯設置各項技術參數,作為供應商報價參考。報價由曳引機、控制系統、控制系統軟件、門機系統、變頻器、接觸器、繼電器、鋼絲繩、編碼器、緩沖器、安全鉗、電纜等12個模塊組成,另外投標供應商要明確每增加或減少一層的費用,以供評標專家參考。
具體技術參數要求為載重量不小于1000kg、額定運行速度不小于1.5m/s、控制系統采用32位微機全電腦控制、電梯拖動系統采用交流變頻調壓調速(VVVF)等,有了詳細的技術參數,供應商在報價時就有了很好的參考依據,專家在評標時也能盡量做到客觀公正。
據了解,廣州市電梯協議供貨招標采用了綜合評分法,技術評分占35%、商務評分占35%、價格評分占30%。技術評分項主要包括產品核心技術、產品質量、安裝、服務等;商務評分主要包括投標企業項目業績、注冊資金、財務報表權威性、營業收入、納稅情況等。
價格分統一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即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價格最低的評標價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分統一按照(評標基準價/評標價)×100公式計算。
網上競價確定最終供應商
成為協議供貨入圍供應商并非大功告成,供應商要想中標具體項目,還需要在價格、施工方案等方面進行一番比拼,但價格在其中起到了關鍵作用。
為了方便采購人選購產品以及供應商報價,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開發了統一的協議采購電子平臺系統。
林志斌表示,協議供應商的產品資料錄入系統后,采購人可以通過電子平臺查閱協議供應商及產品資料,根據實際采購項目的具體情況挑選多家協議供應商,在電子平臺上掛上具體采購需求及最高限價,要求選中的協議供應商規定的時間內在系統中報出優惠價格,實行網上競價。
據介紹,報價期間,采購人、采購中心工作人員都看不到各供應商報價的具體情況,供應商也只能看到自己的報價。報價時間結束后,系統自動排出報價順序,采購人確定最低報價供應商成交,采購中心根據采購人的確認結果發出中標結果通知。如果采購人不確認最低報價供應商,要審核理由是否成立,并上報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然后重新網上競價。